教育学院关于做好国庆假期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30 来源:教育学院

各教学点: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学校2021年国庆节放假时间为101日至7日(共7天)。根据学校防控办紧急通知要求,各教学点所有在职教师、管理人员和学生要落实外出报告审批制度,现需对国庆期间计划离开校区所在城市外出的教师和学生情况进行摸查,请各教学点务必按照学校要求,切实做好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各教学点要继续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做好假期在岗值班值守,有情况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二、各教学点要加强学生管理,继续执行打卡制度,精准掌握学生的假期动向,要建立工作台账;引导学生遵循“非必要不出校”的原则,严格要求学生履行请假销假手续;提醒外出学生做好个人防护,保持社交距离,配合做好健康监测。

三、各教学点要有专人负责留校学生每日晨午晚检工作,一旦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并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在当地政府联防联控机制的领导下,做好应急处置工作。要加强宿舍清扫保洁和开窗通风。

四、各教学点要高度重视国庆假期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要结合工作实际,对学生开展全面的安全教育,特别是人身安全、出行安全、财物安全、网络和舆情安全等方面,内容包括各类网贷传销诈骗、防火防盗、交通安全教育、防食物中毒等安全常识,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五、各教学点要对本单位学生宿舍等学习工作活动场所进行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维护假期校园安全。

六、各教学点要特别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问题,密切留意有特殊情况学生的动向和假期安排,关爱特殊学生群体,预防突发事件的发生。

七、假期结束后,请教学点及时掌握学生在校情况,强化节后返校管理,在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前提下,落实责任,做到人物同防、多病共防。对于曾出现呼吸道症状、发热、畏寒、乏力、腹泻、结膜充血等且排除新冠肺炎症状者,症状消失、身体痊愈后方可返校(发热患者症状消失48小时后方可返校,呕吐腹泻患者需症状消失72小时后方可返校)。

八、各教学点负责人和分管学生工作领导及辅导员假期期间要保持通讯通畅以便联络,如遇到紧急突发情况,要及时处理并立即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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