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鼓励学生全面发展,进一步推进教育评价综合改革,破除“唯成绩”的单一评价维度,根据《暨南大学教育学院年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试行)》,教育学院决定在成人高等教育学生中评选2024年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优秀学生评选对象:专科2023级、2024级学生,专升本2023级、2024级学生,高起本2021级、2022级、2023级、2024级学生。
2.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对象:各班班委会干部、临时学生党支部成员。
二、评定比例
(1)每班推荐参评优秀学生人数不超过本班总人数的3%;
(2)各教学点推荐参评优秀学生干部人数不超过本教学点评选对象总人数的5‰。
三、评选条件
参评者须根据自身条件选择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中的一项申报、参评,不得同时申报、参评。
(一)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政治素质好,政治立场鲜明,理想信念坚定。
2.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德,诚实守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爱学校和班集体,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班级等组织的各项活动。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遵守课堂纪律和考试纪律,勤奋学习,刻苦钻研。
4.本人在校内、校外均未受过任何形式的处分。
参评优秀学生还须符合以下条件:2024年两个学期的学习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5分(绩点3.5),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
参评优秀学生干部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2024年两个学期的学习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0分(绩点3.0),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
(2)热心服务,积极开展班级工作、临时学生党支部工作,并取得较明显成绩,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评:
(1)2022级、2023级、2024级学生未按课程计划完成思政课程,或学期思政课程单科成绩考核未获良好以上者;
(2)不遵守学校校规校纪者;
(3)寻衅滋事、损害学校或他人名誉者;
(4)严重扰乱正常教务或教学秩序者;
(5)其他损害学校形象或声誉的行为。
四、评选办法与时间
在学生自我总结的基础上,各班推选出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人选。学生与班主任填写《暨南大学教育学院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于2025年5月8日前将纸质版送到教育学院学生事务管理办公室汇总,并将word文档发送到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老师,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暨南大学教育学院苏州苑40栋208室,电话:020-85220277,邮箱:995208630@qq.com。
五、奖励办法
由教育学院向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颁发荣誉证书。
附件1:暨南大学教育学院2024年成人高等教育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pdf
暨南大学教育学院学生事务管理办公室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