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年第二学期办理休学、复学、转专业等事宜的通知(2017-03-04)

发布日期:2017-08-20 来源:教育学院

按照暨南大学教育学院教学管理规定,为了方便学生办理休学、复学、转专业等手续,特安排时间如下,请同学们在规定的时间内前来办理,以免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

(1)  2月27日——3月31日周一至周五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办理。  

(2)  3月5、12、19日(周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  

        3月23日(周四)晚上17:30-19:30;  

办理对象:专升本和专科2012级-2016级同学、高起本2010级-2016级同学.(注:专升本和专科学籍六年内有效,高起本学生学籍八年内有效。

办理地点:教育学院大楼210室

具体注意事项如下

    1、凡是办理上述事宜的同学,均需携带学费缴纳单据、校园卡或学生证、身份证等证件前来填写申请表,办理复学、转专业的同学还要带一张证件照。本人确因特殊情况来不了的,可请他人协助办理。

2、需要办理休学的同学不要领取教材,已领教材的要及时到教材室(B302)退掉,以便在复学时领取新的教材;办理转专业、转学习形式的同学要凭借办理单据,到教材室退换教材。不要在教材上写字,凡是已有字迹的教材,一概不予退换。

3、按照有关规定:学生休学,每次只允许申请一年,如需延长则要再次申请,一般不得累计超过2年。休学期满,要到210室办理复学手续,不办理复学手续的,作自动退学处理。(详情请参考《暨南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手册》)

4、已办理复学、转专业、转学习形式手续的同学,请自行到教育学院网站下载新班级的课表,并按照安排的时间和地点上课,并将通知(存根)的复印件交给各任课老师和转入班级的班主任。

5、按照规定:在本校范围内原则上不办理学生转专业手续。如确实需要的,在校期间只能办理一次。请同学们权衡利弊,不接受重复办理。

6、具体规定以《暨南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手册》为准,请仔细阅读。

  咨询电话:85220273  

教育学院教务办

                                    2017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