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清明节放假调课的通知(2017-03-28)

发布日期:2017-08-20 来源:教育学院

各班主任、任课老师、学生: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6〕17号),2017年清明节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4月1日(星期六)上班。。  

我院夜晚班上课时间调整如下:

(1)4月3日(星期一)晚上的课程调到4月1日(星期六)晚上。

(2)4月4日(星期二)晚上的全部课程停课,不再补课。  


本《通知》已在教育学院网站公布,请教务员通知到任课老师和班主任,并由班主任通知学生。

                     教育学院教务办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