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团组织的通知(2016-11-29)

发布日期:2017-08-20 来源:教育学院

各办学单位、教学点:  

共青团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始终围绕党在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培养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接班人,不断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努力为党输送新鲜血液,为国家培养青年建设人才。

为加强我院团组织建设,使我院在读学生更加具有凝聚力,更好地发挥青年人的创造力,提高基层团组织的战斗力,不断巩固和扩大党的青年群众基础。暨南大学教育学院团委研究决定,各办学单位、教学点结合实际情况,成立团总支、团支部。要求如下:

一、团总支、团支部的组织形式

以办学院系及教学点成立团总支,选举产生团总支负责人。在团总支下,以班级为单位成立团支部,选举产生团支部负责人。如有特殊情况的,可结合实际,成立相应团总支或团支部。

二、申报与批复

各单位在确定团总支及团支部负责人、委员后,及时向学院团委提交关于成立团组织的申请。

三、其他要求

1、团总支书记由办学单位或教学点教师担任。

2、成立团组织的申请上报时间:即日起至10月10日。

3、各办学单位、教学点要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落实,扎实到位。

4、联系人:栗万里;联系电话:85220272,13450391826;

传真:020-85227711;E-mail:tlwl@jnu.edu.cn

附件:1. 暨南大学教育学院团总支/支部成立申请表/upload/file/20160926/暨南大学教育学院团总支、团支部成立申请表.doc  

2. 暨南大学教育学院共青团员名单统计表/upload/file/20160926/暨南大学教育学院共青团员名单统计表.xlsx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暨南大学教育学院委员会

二0一六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