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暨南大学成人高等教育2016年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2016-12-22)

发布日期:2017-08-20 来源:教育学院

各班主任:

  为了鼓励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暨南大学成人高等教育优秀学生评选细则》和《暨南大学成人高等教育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细则》的规定,学院决定在成人教育学生中评选2016年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优秀学生评选对象:专科2014级、2015级学生,专升本2014级、2015级学生,高起本2012级、2013级、2014级、2015级学生。

   2、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对象:上述班级班委会干部、临时学生党支部成员。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评选条件

 1、热爱袓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2、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诚实守信,乐于助人,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积极参加班级活动,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遵守课堂纪律和考场纪律,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年成绩平均在85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2、积极开展班级工作、临时学生党支部工作,并取得明显成绩,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3、考试科目成绩全年平均在80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表现特别突出的班干部,可破格评定。

三、评选办法与时间

在学生自我总结的基础上,各班推选出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人选。由班主任填写《暨南大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于20161230日前送我院招生与学生事务管理部汇总。

四、奖励办法:于2016届毕业典礼由学院向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颁发荣誉证书。


附:《暨南大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此表可复印或到教育学院网站(http://jyxy.jnu.edu.cn/dw.aspx?code=0803下载




暨南大学教育学院

招生与学生事务管理部

2016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