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育学院合作教学点提交办学资质相关材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0-11 来源:教育学院

各合作教学点:

根据学校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巡查工作的反馈意见,为规范我校成人教育工作的开展,保证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及自学考试的质量,我院结合实际制定《暨南大学教育学院校外教学点设置及管理规定》(暨教院〔2018〕9号),现印发给你们,请仔细研读,认真自查,严格遵守,于2018年11月11日前按要求提交办学资质相关材料,附件1交至教育学院各合作业务联系人,附件2交至教育学院教务办。

特此通知

 


     附件:附件1  暨南大学教育学院校外教学点自查表.xlsx

           附件2  暨南大学教育学院校外教学点教学管理队伍情况表.xlsx

           附件3  暨南大学教育学院校外教学点设置及管理规定



        

联系人:

成考业务  陈忠生:020-85220277  274432291@qq.com

自考业务  史晓红:020-85220278  619673051@qq.com

海外业务  江  亮:020-85221327  5950741@qq.com

教务办    张靖磊:020-85220273  zhangjinglei@126.com

 

 

暨南大学教育学院

2018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