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暨南大学成人高等教育2018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2-11 来源:教育学院

各成人教育学生班主任: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鼓励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暨南大学教育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试行)》的规定,学院决定在成人高等教育2018年毕业学生中评选优秀毕业生,并于毕业典礼对优秀毕业生集中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4级高中起点本科班学生,2016级专科起点本科班、高中起点专科班学生。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追求进步,政治觉悟高,作风正派,品德优良,在同学中起到表率作用;

(二)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学校及学院各项规章制度,热爱学校和班集体,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班级等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四)专科生已达到毕业条件;本科生已达到获得学位条件;

(五)成人教育毕业生总评成绩平均分达到85分(绩点3.5)以上,单科不低于75分;

三、评选办法与时间

(一)各班推荐。在学生自我总结的基础上,各班推选出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人选;本人填写《暨南大学教育学院优秀毕业生申请(推荐)表》,由班主任收集并签署意见,于2018年12月20日前送教育学院招生与学生事务管理部,联系人:栗老师,地址:教育学院208,联系电话85220277,电子邮箱:99192340@qq.com

(二)学院审批。经招生与学生事务管理部审核汇总后,于2018年12月25日前报学院领导审批。

四、奖励办法:毕业典礼由学院颁发荣誉证书。

 

附件:《暨南大学教育学院优秀毕业生申请(推荐)表》暨南大学教育学院优秀毕业生申请(推荐)表.docx

 

教育学院招生与学生事务管理部

2018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