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自考生学士学位证书领取通知

发布日期:2019-01-07 来源:教育学院

已于2018年11月向我校提出学士学位申请,并成功获得我校授予学士学位的自学考试考生,请于2019年1月16、17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或3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凭身份证及自学考试准考证到暨南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苏州苑41栋北楼206室)领取学士学位证书。请人代领的,除上述材料外,还必须出示代领者的身份证。

【评审结果请登录暨南大学教育学院官网进入登录界面https://jyxyzk.jnu.edu.cn/open/notice/index.html在学位申请查询处,若学位证号后显示有数字编号(16位),表明此次申请学位成功,可以在规定时间领取学士学位证。】

    电话:85220278、85221563
    请按以上规定时间前来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