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04-01 来源:教育学院
各班主任、任课老师、学生: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9〕16号),2020年清明节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共3天。
按照通知要求,我院4月6日(星期一)晚上的课程停课,不再补课。
本《通知》已在教育学院网站公布,请教务员通知到任课老师和班主任,并由班主任通知学生。
教育学院教务办
二〇一〇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