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学教育学院声明

发布日期:2021-04-25 来源:教育学院

        近期,我们发现有社会培训机构冒充暨南大学教育学院名义发布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的虚假招生信息,此类信息误导考生,损害暨南大学的声誉,造成了不良影响。为澄清事实,特声明如下: 

        暨南大学教育学院承担暨南大学继续教育工作(包括成人高考、自学考试),负责校外教学点设置及管理工作,经暨南大学教育学院批准设置的校外教学点均在学院官网公开发布,具体链接为:https://jyxy.jnu.edu.cn/2018/1228/c28087a588757/page.htm ,除公布的教学点名单之外,任何单位、个人未经许可使用暨南大学及暨南大学教育学院名义进行的虚假招生宣传,都属于违法侵权行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如社会机构或个人发现以暨南大学及暨南大学教育学院名义进行虚假招生宣传,欢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联系人:潘老师,联系电话:020-85221103,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601号暨南大学教育学院招生与学生事务管理部,电子邮箱:ojyzb@jnu.edu.cn

        特此声明。


暨南大学教育学院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