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声明

发布日期:2023-07-05 来源:教育学院

暨南大学教育学院是暨南大学继续教育承办单位,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自学考试、各类培训等,并负责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及管理工作。经暨南大学教育学院批准设置的校外教学点、合作单位均在学院官网公开发布,我院及全体分院每年度办学项目均于学院官网公开发布,具体链接为:https://jyxy.jnu.edu.cn/main.htm。除公布的教学点名单外,任何单位、个人未经许可使用暨南大学及暨南大学教育学院名义进行的虚假招生宣传,都属于违法侵权行为。凡未在官网公开发布的招生项目,我院不予承认。

考生必须注意甄别报考信息,以本网页发布2023年校外教学点、招生专业为最终依据。社会机构未经许可,以“暨南大学”、“暨南大学教育学院”等名义收取的费用,均属违法侵权行为。考生切勿委托社会机构向暨南大学代缴学费。如学生自行缴费至第三方,后续产生任何纠纷学生本人自行承担,本院概不负责。

我院严格遵守国家继续教育管理相关政策,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严格按政府收费标准收费(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收费标准详见当年招生简章);所有成人教育的学费按年度交纳,暨南大学不预收学费。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全体学生应由学生本人将学费按年缴交至暨南大学,教育学院官网成教平台系统是学生缴纳学费唯一合法渠道,具体链接为:https://jyxycj.jnu.edu.cn/open/fee/index.html,请留意我院官方缴费通知。学生如未按规定按时向暨南大学缴交学费,按学籍管理制度,将会被取消学籍。校外教学点、合作单位不得以我院名义代收学生学费、培训费。学生如将学费缴交至校外教学点,由此产生的纠纷,由学生与校外教学点或缴费机构协商解决,我院不予负责。

请广大考生通过我院官网了解招生信息,谨防受骗,如有疑问,请及时向我院咨询。如考生发现以暨南大学及暨南大学教育学院名义进行的继续教育虚假招生宣传、违规招生、违规收费等行为,发现校外机构、校外教学点违规收费、违规办学行为,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联系电话:020-85221103,电子邮箱:ojyzb@jnu.edu.cn

我院已委托北京天元(广州)律师事务所对侵权机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暨南大学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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