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效力。暨南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学生申请办理学位证明书流程如下:
一、 受理对象
因学位证书遗失或损坏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不包括自考学生。
二、 办理地点及时间
办理地点:暨南大学(石牌校区)教育学院204室,咨询电话020-85228956。
办理时间:周一至五正常上班时间8:00-12:00,14:30-17:30。寒、暑假及国家法定假日不办理,寒、暑假时间以暨南大学校历为准https://www.jnu.edu.cn/2022/0829/c36421a714341/page.htm。
三、 申请提交材料
1、A4纸全手写书面申请,内容请参照全手写书面申请参考模板(全手写不要打印).doc。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蓝底大1寸近照2张。
4、暨南大学档案馆复印的录取名册、学籍表、学位审批表(档案馆地址:暨南大学(石牌校区)蔡冠深博物馆4楼,联系电话020-85220237,周四下午不对外办公)。
四、 办理工本费20元
收齐上述材料约10个工作日后,通知申请人凭身份证签领学位证明书,领取时需交办理工本费20元,收费依据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的通知》(粤价[2007]1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