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自2025年1月通知缴纳学费至2025年12月31日,目前仍有部分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未缴2025年度学费。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职成〔2022〕2号)和《暨南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暨教院〔2024〕10号)的相关规定,对未按时缴纳学费未办理学年注册手续的学生作预退学处理,现将名单公布如下。公布七日后将按照自动退学处理。
对学籍处理有异议请及时联系教育学院陈老师85223731(财务)、王老师85220273(教务),逾期就不再接受申诉。
暨南大学教育学院
2026年1月14日
